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农业农村局对上述中央转移支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涉及的岐山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筛选,拟确定:由岐山县金岐润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6个主体和岐山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共同实施岐山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现将项目实施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0917—8216018
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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