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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荷包金融”案退赔公告的通知

来源: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07 08:35

岐山县相关集资参与人:

现将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荷包金融”平台案(被执行人王天宇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的退赔公告转发如下,请相关集资参与人仔细阅读,按要求及时办理领款手续。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05执12309号

本案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本院依据(2023)粤03刑终1762号刑事裁定,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天宇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荷包金融”平台案),现启动案款退赔工作。涉案待退赔总金额为5872212505.41元,待退赔集资参与人为278807人,本次发放案款为112706852元,按1.92%的退赔比例发放给上述集资参与人。

现以公告形式通知集资参与人办理领款手续,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微信小程序“深圳数字法庭”,实名验证通过后,进入“更多功能-涉众案件登记”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集资参与人申报的银行账户需为本人名下常用的I类储蓄账户(申报前请先确认该银行账户不存在被冻结、被限制收款金额、休眠状态等无法收款情况,否则将无法收取款项;线上已完成申报的,无需另行线下邮寄收款材料),经核实集资参与人收款信息无误的,本院将分批划付;对虚假申报、冒领的,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附件2已对集资参与人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解答,请查阅。

特此公告。



岐山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工作机制办公室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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