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5〕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县级审核,对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遴选,确定岐山县联盟秸秆加工专业合作社等22个主体实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项目实施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岐山县农业农村局,0917—8216253
附件: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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