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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岐山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岐山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11:06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24年蔡家坡镇洪沟村、四原村水毁路修复项目

2.项目性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蔡家坡镇洪沟村和四原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标准

岐山县2024年蔡家坡镇洪沟村、四原村水毁路修复项目涉及1个镇2个行政村。主要实施内容为:洪沟村通组路坍塌长35米,修建挡墙35米;三原至法士特路基下沉、裂缝、错台长60米修复。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12万元。

项目资金全部为县级财政衔接资金。

四、预计建设期限和实施进度

1.预计建设期限:2024年9月20日-2024年12月20日

2.预计实施进度: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12日

项目图纸设计阶段:2024年8月12日-2024年9月11日   

项目招投标阶段: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 22日

项目建设阶段:2024年9月22日-2024年12月 12日

项目验收阶段: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 20日

五、项目管理

 1.设计管理:

根据路线实际情况,按照“一批复一方案,一方案一设计”的原则,逐项目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2.资金管理:

所有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岐山县2024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项目中列支咨询、审查、管理等费用,但管理费可以按有关规定单独列支。

3.工程验收:

工程修建完成后,由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质量鉴定报告,县交通运输局进行100%验收。

4.资金支付:

工程完工检测后,质量合格的,留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全部支付到位。

六、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建成后,极大的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为6779名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岐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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