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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12345”工作法筑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线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09:34

2025年,岐山县始终锚定“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目标,严格对标落实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创新推行 “12345” 工作法,抓细抓实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零事故,切实筑牢群众饮食安全防线。

一个平台赋能,智慧管控全程贯通。依托宝鸡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整合聚餐备案、现场核查、食材追溯等核心功能,成功打通县镇村之间信息壁垒,构建起农村集体聚餐从申报发起至活动结束的全程动态化、可视化管控体系,推动监管模式从传统人力密集型向现代数据驱动型转变,实现了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精准化、高效化监管。

两个作用发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方面,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完善《岐山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将农村集体聚餐和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细化指标、压实责任,确保农村集体聚餐应报尽报、不漏一户。另一方面,激活群众“监督员”作用,通过“岐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线上推送农村集体聚餐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线下组织工作人员“手把手”指导群众主动规范申报,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对资质不全、操作不规范的农村餐饮服务队进行监督举报,营造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级责任联动,织密纵向监管网络。建立健全“县级统筹、镇级主导、村级落实”三级联动责任体系,积极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监管格局。县级层面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镇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规范申报流程、操作标准与应急处置要求;镇级层面建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配备9名镇级协管员与122名村级协管员,筑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第一道防线”;村级层面聚焦一线落实,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前哨”作用,提前对接聚餐主办方、承办方,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全程指导规范申报、现场核查等工作,实现聚餐活动“事前有备案、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追溯”的闭环管理。

四项要求立标,推动操作规范运行。一是明确报告范围与时限,严格执行5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提前3天申报制度,确保监管关口前移、源头把控。二是明确报告主体与内容,界定聚餐主办方、承办方为申报责任主体,要求通过宝鸡市农村集体聚餐服务管理平台,如实填报聚餐时间、人数、地点等核心信息,实现精准监管。三是明确分类指导原则,建立“200人以下村级指导、200人以上镇级监督”分级管控机制,聚焦食品原料采购、加工环境整治、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现场核查,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已累计完成线上申报核查处置120余次,核查覆盖率达100%。四是明确主体责任与承诺,推行集体聚餐“双承诺”制度,细化12项具体职责及法律义务,从源头上强化各方自律意识,规范操作行为。

五个强化聚力,实现风险防控无死角。聚焦风险防控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五个强化”,全方位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一是强化准入管理,由各镇牵头对全县106名乡村厨师及服务队进行备案登记,严格落实健康管理与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二是强化宣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线上推送+线下指导”三位一体模式,累计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5场次,印发操作指南500余份,覆盖乡村厨师及从业人员500余人次,实现了“培训全覆盖、考核全达标、上岗全规范”。三是强化现场核查,对照《聚餐报告详情登记表》《现场核查指导记录表》,对加工场所卫生、食材采购存储、操作流程、食品留样等环节逐项核查,累计化解风险隐患16处,建立全程可追溯档案127份四是强化执法监督,联合各市场监管所,加大对农村家宴服务队的检查力度,重点核查食材采购渠道、调味品使用、操作流程,严厉查处使用来源不明食材、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五是强化源头管控,专题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小作坊等专项整治30余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三无”“山寨”及不合格食品等行为,2025年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10起,从源头阻断食品安全风险。

随着“12345”工作法的深入推行,岐山县已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了食品安全零事故的目标,为县域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坚实实践经验,让群众在每一次集体聚餐中都能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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