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岐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在县城新华书店十字路口开展了文明交通新“行”象志愿服务活动。
4月13日上午7:30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员干部身着红色志愿者马甲,手执红色“文明交通”引导手旗,在新华书店十字路口冒雨执勤站岗,对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走斑马线、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纠正劝导,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交通陋习,遵守法规出行,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做文明人。
本次活动中,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员干部恪守职责,耐心礼貌劝导,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文明示范作用,使高峰时段不文明交通行为得到了改善。今后我们要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到文明出行,并以身作则带动身边更多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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