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是粮食安全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为切实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加强县级粮油储备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粮食安全风险隐患,做好粮食应急状态下保供稳市工作。2月10日,岐山县政府修订印发了《岐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办法》共八章四十一条,对县级储备粮管理主体职责、保管费用标准、轮换原则方式、动用执行程序、监督检查职权、问责追究情形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办法》提出了建立县级储备粮补贴标准在合理范围内的增长机制,规范了县级储备粮的计划、储存、轮换和动用管理工作,赋予了发改、财政、农发行岐山县支行监督检查职权,明确了监管部门、储备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造成储备损失的追究责任。
新修订的《岐山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对完善我县储备粮管理运行,加强储备粮安全管理,提升政府储备效能,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新要求,深入推进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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