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日期间,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纪律,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市车改办文件要求,我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就加强春节长假期间全县公车管理使用工作提前部署,统一安排,扎实开展公务用车春节假日监督检查工作。
一、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要求。根据节假日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要求,我县在春节放假前一周向各镇、各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岐车改办发〔2023〕3号),强调公务用车假日管理相关要求和车辆相关管理注意事项,要求各单位于放假前一天将除应急值班车辆之外的其余公务用车全部予以定点停驶封存,并填报《法定节假日封存车辆、值班车辆备案表》,要求假期没有公务活动的公务用车停放在本单位车库(车位)或统一停放在规定地点。车辆封存期间,车钥匙、行驶证由各单位明确专人集中管理。假日期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因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或其他工作需要,需临时启用公务用车的必须严格履行报备审批,填写《法定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启用备案表》,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并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同时,对假期公务用车临时启用纪律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要求假期公务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得超越审批范围,不得夹带、捎带办理私事,公务用车不得停放在宾馆、酒店、商场等营业性服务场所及风景区、居民小区。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务用车,严禁未经审批使用公务用车。
二、深入现场监督检查车辆。1月21日、24日、27日我中心安排人员对我县春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县委政府机关大院、住建局、林业局和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通过现场查看、谈话询问、现场拍照等方式对各单位春节假日期间车辆封存情况逐一进行核实和登记。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假日都能按照要求定点封存车辆,规范管理公务用车。
三、严抓公务用车平台核查。对照节前各单位应急车辆报备情况,假期我们安排专人通过调取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行驶轨迹,采取电话询问和查看公务用车GPS定位等方式,对全县公务用车定点停驶封存、使用报备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查。春节假日期间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林业局等26家单位因紧急公务有出车记录,各单位都能按程序履行派车报备相关手续,春节期间公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假日期间未收到关于违规用车的情况反映和投诉。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加强对节假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定,规范管车用车各种行为,既管好车,更用好车,让公务用车发挥积极的出行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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