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切实维护河流生命健康,按照《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文件及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全县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河道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岐山县2025年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
岐山县水利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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