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与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陕残联发〔2019〕6号)文件要求,岐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同县卫健局、民政局、教育局、医保局等部门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进行评审。经综合评审,岐山县中医医院符合肢体、智力、孤独症类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一周,自2025年1月3日至9日,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17-8214134
岐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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