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2023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
2、实施地点: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槐庄管护站辖区、苜蓿河管护站。
3、补助标准:100万元。
4、资金来源: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
5、实施期限: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
6、实施单位: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
7、绩效目标、项目效益:该项目建成后,国有林区管护能力提升显著;项目实施提高产业项目及生产、生活质量明显;项目实施创造临时就业岗位(带动贫困人口)不少于15人;科学经营管护森林资源健康、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显著;林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85%。
内容长期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受理人:岐山县林业局 唐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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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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