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和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的持续深入推进,社会公众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求助电话逐年增多。全力做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已成为当前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以来,岐山县以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科普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多方式、多渠道、多平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和科学救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提升响应效率。积极与公安部门、市级野生动物临时收容救护点等单位有效衔接,确保公众救助信息及时接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三是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台账管理。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台账,细化操作流程,持续提升收容救护效能和服务水平。
上半年,全县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成效显著。累计开展野生动物救护20次,救助野生动物22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只(黑鹳、林麝);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只(游隼、红隼红角鸮、红腹锦鸡、绿颊锥尾鹦鹉、红翅绿鸠、领角鸮、毛冠鹿、雕鸮);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0只(灰椋鸟、猪獾、斑鸠、狗獾、赤鹿、花面狸、东北刺猬、小蝙蝠)。下一步,岐山县将持续抓实抓细野生动物保护与收容救护工作,不断完善救护机制、强化宣传引导、提升专业能力,全力守护县域野生动植物资源,持续擦亮生态保护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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