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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查互学 实战练兵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帮扶力度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 发布时间:2023-07-05 16:43

近期,宝鸡市生态环境局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安排部署县、区之间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暨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交叉帮扶执法检查,自6月28日起,眉县分局来岐山县开展此项工作,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同志会同眉县大队相关负责同志和执法业务骨干开展检查帮扶工作,在检查中互查互学,实战练兵,助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更上一层楼。同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也派三名执法骨干前往宝鸡市高新区开展此项工作。

检查采取县区交叉检查,主要针对辖区内所有VOCs排放企业和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企业,执法人员对标对表《活性炭吸附装置入户核查要点》《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对企业购置活性炭的检测报告、活性炭及UV灯管更换台账、危废管理台账、危废处置联单、废气排放筒设置情况、无组织管控情况、自行监测报告及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等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积极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和排污许可法律法规,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同时要求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作为,认真抓好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问题整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排污许可证要求,不断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环保形象。

检查组不畏风雨、不惧酷暑、牺牲午休时间,截至目前,检查组已经对15户企业开展了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一一记录,按照市局要求进行清单化管理,该项工作仍在紧密进行中。岐山分局将与眉县分局一道紧盯时间节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立势下茬解决企业仍在使用低效污染治理设施、劣质活性炭及UV灯管质量不符合要求、填充量不够、更换不及时、污染物排放与排污许可证实际不符、监测频次及监测缺项等问题,指导帮扶企业整改到位,切实提升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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