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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财政局三措并举助力财政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取实效

来源:岐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04 07:58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财政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按照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统一安排,岐山县及时动员部署,全面排查衔接资金政策落实特别是产业帮扶资金政策落实情况,梳理总结衔接资金政策、帮扶产业发展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工作,提升资金政策落实成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岐山县财政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对接乡村振兴局,共同探讨,深学细研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向县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按照县级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岐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部署会,在会上,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积极行动,全面自查。在全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安排部署会后,各镇、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按照县上部署会议要求自查工作通知精神,对2021-2022年财政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重点自查了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的产业项目,同时,结合专项审计反映的问题,全面覆盖各类项目、各个环节,重点从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规、资金拨付是否有序合规、项目实施管理是否到位、项目持续运营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自查。

三是及时跟进,开展检查。在各镇、各相关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对9个镇和7个县级部门对各镇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采取查阅资料、访谈、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进行,重点从自查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产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排查发现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实落细,不走过场。

通过自查和专项检查,岐山县严格执行中、省、市、县制定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落实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符合岐山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实际,政策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合理,政策落实到位,使用合理合规,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手续,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也不存在负面清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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