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
经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
印敏喆任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