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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3年9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9-25 17:09:36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8212959  传真:0917-8213608

邮箱:qs8212115@1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72249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座椅钣金件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

岐山 县蔡家坡镇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C期3-8东半幅、3-9号

陕西兆平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陕西惠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在蔡家坡镇百万平米标准化厂房C期3-8东半幅、3-9号原有厂房内建设,总建筑面积约7054.42m2,本次扩建主要对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座椅钣金件加工生产线进行扩建,产能增加的同时,新增对生产的汽车零部件及汽车座椅钣金件进行表面处理。项目新增年产后排座椅背板,主驾驶左、右滑轨前、后支架,和副驾驶左、右滑轨前、后支架各5万件,现共可年产各项产品15万件,年进行表面处理工件135万件/年,总表面积30万m2。目前该扩建项目已建成投产。

本项目已建成投产,不涉及施工期环境污染。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间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通过厂房隔声,采用减振垫、柔性接头等措施减振、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激光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电泳、烘干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激光切割粉尘激光切割机内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焊接机器人产生的焊接烟气使用收集管道,将焊接烟尘同原有焊接设备产生的废气一同进行收集后经三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根15米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电泳及固化过程全封闭负压式收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连接至酸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运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规定中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纯水机滤芯、布袋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废油脂、磷化槽废渣、电泳漆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包装废原料桶、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包装纸板、薄膜、纸箱等分类收集后外售回收利用,纯水机滤芯每年更换一次,由设备安装厂家更换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油脂、磷化槽废渣、电泳漆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电泳生产线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百万平米厂房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附近农户定期清掏,远期待五丈原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完毕,废水进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电泳生产线生产废水经“调质+絮凝沉淀+斜管沉淀+生化处理+过滤”处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五丈原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完毕,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2

汽车内外饰件生产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宝鸡 市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南环路百万平方米厂房一期23号

宝鸡永嘉炜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重大变动项目,尚未建设,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租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南环路百万平方米厂房一期23号空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831.85m2,安装高压发泡机、喷胶柜、烘烤箱、缝纫机、包边机、二保焊机、下料机、喷漆房等设备,建设汽车内外饰件生产线,并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和辅助设施。建成后可年产左、右前门,左、右后门内饰扶手件各200000套,FX11发泡块、FX11左、右后扶手件各100000件,汽车零部件运输器具水性漆喷漆件150台,油性漆喷漆件850台,设备工装水性漆喷漆件50件,油性漆喷漆件450件。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污染物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修保养,厂房内设备采取减震垫、软连接等措施减振、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和修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挥发性有机废气,发泡、喷胶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切割、焊接和修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固定工位集气罩收集后由集气管路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挥发性有机废气及喷胶、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在密闭喷漆房内通过负压收集经干式纸盒漆雾处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发泡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等排放标准中的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漆渣、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纸盒、废漆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百万平米厂房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由附近农户清运堆肥,远期待百万平米厂房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接管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处理。

3

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五丈原社区北星村

宝鸡众汇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陕西轩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41万元,租赁宝鸡恒迪工贸有限公司2000 m2闲置厂房,拟建设机械加工区、喷砂房、喷涂房、烘干房,购置折弯机、卷管机、剪板机、焊机、切割机、空压机等设备。建成后可年生产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备1000台(套)。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施工过程主要进行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污染物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采用减振垫、柔性接头等措施减振、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抛丸、喷砂粉尘,喷涂、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切割工序设固定密封工位操作,废气经移动式切割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焊接工序设固定密封工位进行焊接操作,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抛丸工序在密封的抛丸机内进行,抛丸产生的废气经抛丸机自带的布袋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排放,喷砂粉尘采用喷砂房密闭负压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烘干及调漆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等相关规定中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机加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钢丸、废钢砂、收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漆渣、漆雾收尘灰、废漆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厂区内定点设置垃圾桶,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钢丸、废钢砂、收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过滤棉废漆渣、漆雾收尘灰、废漆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的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雨水按就近、分散、便捷、自流的原则排入厂区周边沟渠。职工盥洗废水全部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清掏施肥,不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