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7-8212959 传真:0917-8213608
邮箱:qs8212115@1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7224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 | 汽车内外饰件生产建设项目 | 岐山县蔡家坡百万平方米厂房一期23号 | 宝鸡永嘉炜烨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4.11 | 报告表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