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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3年3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3-24 11:02:44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8212959  传真:0917-8213608

邮箱:qs8212115@163.com

通讯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县政府后二楼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72249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

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德馨路西段

蔡家坡经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陕西信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我局对拟建于岐山县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内的一座日处理能力3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站项目进行批复。现因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至岐山县蔡家坡经开区德馨路西段,重新报批环评。项目总投资2178.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66万元,项目占地4653.51m2,项目新建餐厨垃圾处理站一座(内含车间及配套建设值班室、门卫室及配电室),购置餐厨垃圾收集车6辆及相应配套的公用设施,建成后日处理餐厨垃圾30吨。

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采用低噪声设备,车辆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出入现场时低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噪。运营期噪声源主要输送机、除杂机、泵类、生物处理机、废气与废水处理设施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密闭站房、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运行产生的废气,要求建筑工地必须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设置连续、密封围挡,设水喷淋措施,场地硬化、定期洒水、密闭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等防尘处理。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标准要求。运营期餐厨垃圾处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分为有组织臭气和无组织臭气。卸料废气、预处理废气、好氧发酵废气和污水站废气收集后进入除臭系统经化学洗涤+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空间内部的臭气采用负压输送气化天然植物液,通过气化天然植物液降解消除其异味分子,达到除臭的目的。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相关标准限值。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有施工废料及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定点存放,定期由专门的运输车辆将建筑垃圾进行合法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分拣杂质、除油残渣、污泥、粗油脂、营养土等一般固废。污泥委托一般固废处理公司进行外运集中安全卫生处置,粗油脂、营养土外售回收单位利用处置;垃圾分拣、过滤除杂等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共同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陕西华鼎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区内洒水抑尘、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厨垃圾沥水、除杂废水、除臭喷淋废水及车间、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导流管道汇至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蔡家坡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