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A41/2023-00387 | |
发布机构:县信息中心 | 发布日期:2023-03-17 16:07:05 |
名称: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裴彬等任免职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岐政发〔2023〕6号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
经岐山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定:
裴 彬任岐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一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杨永怀任岐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免去:
张 扬岐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