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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关于2023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还款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15 08:28:34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3〕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还款事项公告如下:

一、延期申请、还款对象及时间

1.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申请时间不晚于借款合同约定的2023年偿还日前三个工作日。

2.2020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未做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的,应偿还2023年度应结本金,也可以提前还款。年底到期正常还款、12月提前还款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二、还款方式

1.手机支付宝还款,流程为: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并关注生活号,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界面→在线还款→输入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格式统一为:610323a****.cdb@sina.cn)、身份证号码,查询还款信息(查询前请确认提前还款申请已提交,否则无法查询到应还款金额)→确认还款→立即付款。手机登录任何一个支付宝账户,按照手机还款的流程,都可以在线还款。

2.云闪付APP还款:打开“云闪付”APP搜索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查询所需办理的业务,在输入身份证号一键查询还款账单后,在线支付成功即可实时还款。

3.POS机刷卡或者扫码还款:贷款学生或者家长持标有“银联”字样的储蓄卡前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或者微信、支付宝扫码还款。不支持多卡还款,不受理现金还款。

三、违约影响

如贷款学生未按约定期限,逾期还款,开发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同时,银行将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请贷款学生按时还款,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

四、信息变更

如果贷款学生在校期间专升本或者本升研,由学生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1月1日-10月15日到县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10月16日-12月31日无法办理变更业务。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7--8213017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客服电话:95593

支付宝24小时服务热线:0571-88156688           


岐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