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并实事求是地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从而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以镇、村政务双公开为重点,畅通群众民主沟通渠道和机关干部的服务群众意识,密切党群关系,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全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岐山融媒公众号、爱岐山APP、宣传展板、LED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特别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传发送信息212条。对收到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及县长的信箱均按期办结。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继续巩固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创建工作成效,枣林镇紧紧围绕“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坚持政务公开与信息服务、营商环境、基层治理相结合,打造信息共享、便民服务、共建共治三大平台,着力构建了“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模式,有力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加快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并连续多年在全市政务公开考核中名列前茅。今年以来,围绕中省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探索覆盖了镇、村三级政务公开层级体系,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清单,并继续将公开目录延伸至村级,并打造两个政务公开示范村。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务公开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站所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明确党政办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日常办事机构,承办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业务,充分做到组织有保障、责任有落实。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和维护,及时有效的公开各类信息,严格公文审核、文件公开及信息要素规范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搭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岐山县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新媒体平台优势,及时有效公开各类信息,利用大喇叭、镇村公示栏、入户宣传、制作美篇等多种形式宣传枣林镇最新动态和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了解政府信息提供各种渠道。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方法,科学合理运用好考核指挥棒,提高考核评价针对性、导向性和激励作用,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办人员,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坚持每月每季度例行监测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交流和培训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具办人知识更新,增强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六)建议提案
2022年度,收到需要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0余件,均已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枣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变动,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工作技术有待提高。
针对这个问题,一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缺补漏,完善更新公开目录;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提高业务水平,从而,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