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益店镇政府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汇总,并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益店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做到信息更公开化,满意度不断提高。
1.主动公开: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和公示栏形式发布,在县政府网站及镇党务、政务宣传栏发布公开信息,2022年我镇主动公开了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3项,公开了2022年度决算。公开政府信息数120条,其中,镇政府机构信息公开1条、其他均为工作动态类。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益店镇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确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益店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副书记主管,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明确了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专抓此项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益店镇未开通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
5.监督保障情况。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按照县上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我镇从制定工作制度入手,以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结合实际,逐步完善了《益店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益店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益店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益店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益店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益店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六项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同时,围绕工作重点组织专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全镇政务信息工作。
6.建议提案。益店镇无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件未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图片,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做到图文并茂,保证页面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