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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化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8 10:30:13 浏览次数:

2022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指导,我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和公示栏形式发布,在县政府网站及镇党务政务宣传栏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经统计,2022年我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机构信息1篇,发布工作动态信息74条,处理回复市长信箱1件,发表的文章刊登在三秦都市报、阳光报、宝鸡先锋、爱岐山等省市县媒体56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制度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青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落实。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信息公开网络发布平台为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站公开了青化镇领导分工、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等信息。

5、监督保障。年内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按季度加强政务公开自查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青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信息的公开实效、质量均有所提升,但也存在组织引导不强、信息报送力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我镇今后将着重从公开意识、公开水平和公开督查制度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公开义务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全力收集更多、更全面的反映全镇全方位工作动态的信息,按程序审批后及时上传。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提高认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