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2年凤鸣镇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一是做好机构职责公开。主动公开镇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职责信息、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凤鸣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在镇便民服务大厅、凤鸣东路社区、北寨子村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通过线上与线下、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根据全县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我单位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由县信息中心统一建设运行。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通过《凤鸣镇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开展可视化宣传、政策解读、权威信息发布等,全年推送信息150条,吸粉222个,全面展示凤鸣镇乡村振兴建设成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主要承办县信息中心和镇办公室交办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2年度凤鸣镇共组织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培训会议2次,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培训会议3次。
(六)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规定,明确专人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2022年度办理答复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2件,主办件、协办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结,建议提案答复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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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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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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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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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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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对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人员培训不够。
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主动公开意识。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上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新媒体运营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对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建设、内容创作、运营模式”等方面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微信公众号的创作水平,增强作品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凤鸣镇无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