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岐山县蔡家坡镇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年度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sh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途径。线上,采用岐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公文类信息与政务资讯;线下,通过公示栏、政务公开查阅点等提供信息阅览、查询服务;并借助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受理服务。
2.主动公开内容。蔡家坡镇主动公开并更新了蔡家坡镇领导分工、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等信息。2022年度,蔡家坡镇主动公开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87条、财政预算与三公经费信息2条、便民服务公告9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73条、计划总结类信息84条,其他资讯类信息136条。按要求报送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度蔡家坡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完善《蔡家坡镇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上报公开信息,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按照“五公开”要求,严格落实行政公文办理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结合;标注公文公开属性,对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注明理由。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试点工作,指导全镇34个村和社区设立了党务、村务、财务等各项工作的公开栏,常态化做好各项公开工作。指导全镇16个村和社区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试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蔡家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于岐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各类政务信息。同时,在镇便民服务大厅和全镇16个村和社区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政务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
蔡家坡镇主动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公告栏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便民公告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建议箱,让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有了反馈的渠道。
(六)“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蔡家坡镇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2023年工作打算。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宽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三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中的内容数据准确无误、格式统一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