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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岐山县2022年夏季大气污染治理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6-03 10:25:27 浏览次数:

文件链接: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岐山县2022年夏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打好2022年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宝鸡市2022年夏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宝政办发〔2022〕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过程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质量导向,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任务持续攻坚。结合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任务,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举措、更硬的手段,着力在专项治理、源头防控等方面下功夫,推进县域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步提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好2022年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主要内容

夏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期间(2022年5月17日起至9月30日),全县O3平均浓度控制在163μg/m3以内,优良天数达到117天。

(一)强化臭氧污染天气管控

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原则,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为依据,以减少高温时段、强光照条件下臭氧产生为目的,分行业、分时段,实施差异化管控,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管控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提升绩效,力争污染物下降5%,为秋冬季颗粒物浓度下降奠定坚实基础。

(三)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

聚焦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通过提高治理设施运行、处理效率,实现污染物排放浓度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以上。

(四)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

以柴油货车为监管重点,加快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辆,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运输结构、车辆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

(五)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化管理

严格落实《宝鸡市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坚决杜绝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六)强化油品储运销质量和油气回收管控

以加油站油品质量、车用尿素和一、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为重点,开展黑加油站及流动加油车联合治理攻坚,提升燃油质量,持续减少在用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

(七)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实行“红黄绿”牌动态管理,在建工地全部达到绿牌标准。夏季高温期间严防涉挥发性有机物施工。

(八)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控制

县城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含行政事业单位、学校、院所、工业企业自有食堂和个体经营户)油烟净化设施规范运行,全面达标排放,坚决杜绝露天烧烤。

(九)强化面源污染管控

加强道路扬尘治理,规范市政工程高温时段施工作业,严防秸秆和生物质露天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