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岐山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2-23 15:44:38 浏览次数:

文件链接: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今年2月份,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新《行政处罚法》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体现和巩固了近年来行政执法领域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回应了当前的执法实践需要,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定义,扩充了行政处罚种类,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是当前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处罚实施行政管理最直接、最权威的法律依据。

二、起草《通知》的背景

年初,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就抓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作出安排部署。该《通知》明确提出,“各县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将该《通知》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将相关的工作措施进行细化,明确落实主体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时间,保障行政处罚法的最新要求落到实处。

三、《通知》提出的工作措施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领会重要意义。行政处罚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规范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是开展学习培训,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将《行政处罚法》列入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将行政处罚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并将行政处罚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是加强文件审查,确保规范合法。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违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四是依法正确履职,规范处罚实施。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机构改革情况,制定和完善行政处罚权责清单。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行政执法中要使用本系统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执法完毕后,按规定整理归档;要全面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进裁量基准进决定、进案卷;要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

五是建设执法队伍,加强执法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要加强对各镇行政处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推进行政处罚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指导监督职能。要建立健全全县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