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租房保障家庭:
为了加强公租房管理,规范运行与使用,根据《岐山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公租房保障资格年度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8月5日至9月30日
二、复审地点:县城北环路西段保障房业务受理咨询处。联系电话:0917-8218099
三、复审方式:复审程序和初次申报一致,通过户籍(务工单位)所在社区、镇政府两级审核盖章,证明资料完整,报保障房业务受理咨询处审定。
四、附年审资料明细:
1、填写年审表一份(社区、镇政府两级审核盖章)。
2、城镇低收入家庭需提供低保证(低收入家庭审批表)、低保存折原件复印件和社区出具的现家庭享保及住房情况证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所属社区出具的现家庭成员的收入及住房情况证明;外来(进城)务工者提供近一年的务工手续(劳动合同或协议及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收入证明(包括本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并附本人在务工单位近一年中6月和12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盖公章),非本县户籍务工者还需提供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及在户籍地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证明;个体经营者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收入证明。
3、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租赁合同等原件,无资格证者可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申领。
岐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