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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公示

来源:县供销联社 发布时间:2024-06-26 10:39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供销发〔2024〕101号)要求,经过申报遴选,县农副公司等三家申报主体符合条件,拟确定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1.岐山县农副公司

2.岐山县生产资料公司

3.岐山县蒲村供销社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7月2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供销联社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呼权固

联系电话:0917-8211580;

电子邮箱:qsxgxs@126.com;

联系地址:岐山县礼乐路北段19号



岐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