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现代设施农业装备设施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宝农计财发〔2023〕117号)、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用好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作物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3〕44号)、《关于用好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作物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3〕41号)、《关于用好防灾救灾资金做好农作物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3〕9号)和《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实施方案》(宝农计财发〔2023〕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对粮食规模种植,现代设施农业装备设施提升、农业防灾救灾(三批)和扩种油菜补贴实施主体进行筛选,拟确定:岐山恒远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8个主体实施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宝鸡市顺天成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等22个主体实施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装备设施提升项目;岐山县岐稷隆盛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3家主体实施农业防灾救灾(三批)项目;益店镇永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4家主体实施扩种油菜项目。现将项目实施主体名单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岐山县农业农村局,0917—8216018
附件:1.岐山县2023年粮食规模种植单产提升项目实施合作社.xlsx
2. 岐山县2023年现代设施(蔬菜、果业)农业装备设施提升项目实施合作社.xlsx
4. 岐山县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防灾救灾实施主体.xlsx
5.岐山县2023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病虫害防控)实施主体.xlsx
岐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