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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09:44:54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岐山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向光而行”的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维护社会稳定,为推动岐山高质量发展,助力“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岐山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本级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责任,对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和编目,全年主动发布信息352条,其中微信动态、今日头条发送信息334条,通过政务公开栏发布的信息18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暂未接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在局机关内设政务公开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专门用于对外公开政务事项。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坚持真实、可靠、及时、准确、服务群众、公正、公平、便民四项原则。三是在职责范围内,重点围绕重要政策文件、重点工作推进、执法监督、依法治县、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情况;每年度“慈善一日捐”及各种救灾捐钱、捐物等情况;大宗物品采买和重大财产处置情况;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情况;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等重点公开以上信息。

4.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事项,重点督促指导,限时整改。二是建立岐山县智慧司法体系平台,推动建立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安全高效的智慧化管理服务体系。三是持续推广政务新媒体。开设“岐山普法”抖音号,建设“岐山司法”普法矩阵,累计发布信息800余条,阅读量19万余人次,打造网上普法新高地。

5.监督保障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岐山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局机关内设政务公开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专门用于对外公开政务事项,政务信息公开由各股室按业务分工具体负责,局办公室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工作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在发挥媒体平台的基础上,做好局多媒体、“两微一端”等平台建设,打造全媒体信息公开格局。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进一步加强内容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