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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09:09:5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本年度报告。现将岐山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予以报告。本年度工作报告共分六部分:一是总体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岐山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照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有关要求,围绕卫健工作职能与重点,认真落实,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依托政府网站、“健康岐山”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一是聚焦重点工作,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在岐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25条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所属单位等信息。二是注重生活饮用水检测结果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共卫生信息,社会公益活动、国卫复审、健康岐山建设、传染病防治、医疗保障等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岐山县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程序,强化新闻信息、网络舆情等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核流程。结合实际,完善了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公开指南、信息公开考核、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社会评议、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所有制度均已实现规范上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增设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专栏。二是县卫健局“健康岐山”微信公众号能第一时间将各类卫生健康会议、健康科普知识、招聘公告,国家权威网站发布的卫健系统相关信息发布,坚持日日有更新,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379条。同时,按照市县有关要求,对全县卫健系统建立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了规范化管理。三是通过县长信箱、市民热线12345、网站信箱留言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务咨询渠道,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互动。

(五)、监督保障: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统计、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所有上传信息严格把关,经股室负责人、股室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传,确保文字精准,不出现错敏词汇,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群众知晓率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个别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没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三是信息发布内容不够丰富、亮点特色宣传报道不够重视。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政策、文件的宣传引导,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健康岐山”微信公众号探索建立群众反馈意见的渠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二是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增加信息数量,强化更新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特色亮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