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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苑小区二期项目补办手续的规划公示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6:35 浏览次数:

各利害关系人:

润泽苑小区二期项目位于岐山县凤鸣镇杏园村,东邻杏园村庙南组耕地,西邻润泽苑小区一期,南邻杏园村庙南组生产路,北邻杏园小学和杏园村庙南组宅基地。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295.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4239.4平方米,容积率为2.59,规划建设4栋住宅楼,其中6#楼为6层,7#、8#楼为11层,9#楼为18层。目前该小区在未办理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已建成6#、7#两栋住宅楼,2021年4月15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该项目未批先建行为进行处罚。经我局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审查,还存在以下问题:1、由于已建成的两栋住宅楼未建地下车库,故小区机动车位不能满足规范要求;2、日照不能满足大寒日3个小时的规范要求,其中8#楼涉及一层4户,9#楼涉及一层2户。

考虑到该项目为历史遗留问题,其违法行为已经执法部门处理完毕,建筑间距满足消防间距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1、车位不足的问题由人防部门收取异地建设费在项目周边予以补充;2、日照不足的问题,由宝鸡海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后期房屋出售时及时告知受影响的业主,并签订相关补偿协议;3、已建成的6#、7#楼应由相关资质单位对质量、消防安全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现将以上处理意见及总平面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岐山县凤仪路中段)反映。公示期如无异议,期满后我局将按程序予以补办规划手续。              

联系电话: 0917-8224392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十日止

附件:岐山润泽苑住宅小区总平面规划图.pdf



岐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