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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计划生育协会关于2023年拟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24 17:04:47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口发〔2012〕19号)和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宝卫人口发〔2023〕15号))文件精神,经村级摸底、公示,镇级初审、公示,县级审批,下列人员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拟上报确认,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人员有意见的,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岐山县计划生育协会反映。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具体、明确,书面反映的应当署名。


附件:

1.2023年拟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xls 

2.2023年拟纳入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名单.xls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2日止。

举报电话:0917-8213259



岐山县计划生育协会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