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份,省级联合检查组和省级巡查组,分两轮对我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巡查。9月份,省秦岭办印发了《关于2023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交叉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陕秦岭办函〔2023〕72号),反馈我县存在1个“岐山县石头河水库大坝左岸鸡坡村民居后边原挖土场恢复整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民房安全”问题。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从发布之日起公示期7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将意见反馈至县秦岭办。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凤鸣西路49号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秦岭办)。
电话:0917-8212203。
联系人:梁欣。
附件:1.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销号单.pdf
岐山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