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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份脱贫劳动力享受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03 17:21:58 浏览次数:

按照岐乡振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10月份脱贫劳动力享受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11月2日至11月11日)。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岐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股反映。监督电话:0917-8212752,0917-8211862。

2023年10月份脱贫劳动力享受转移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人员公示花名册.xls

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