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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岐山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的公告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10-30 11:24 浏览次数:

为确保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地产市场运行的实际,强化政府对城市地价、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全县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1〕13号)的有关规定,岐山县已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技术成果已通过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验收。现将岐山县2021年度城镇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请遵照执行。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实施的基准地价同时废止。本基准地价在实际应用中的有关问题由岐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1.岐山县城镇基准地价表.docx

附件2.岐山县城镇基准地价图.pdf


岐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