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县人社局对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以网络形式向社会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人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岐山县凤鸣镇朝阳西路44号,邮编:722400,电话:0917-8212223,邮箱:qsxrs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岐山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定期更新部门动态、政策解读、人事信息、就业信息、社保信息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等内容。因单位人事变动,于6月21日对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岐山县人社局机构概况进行了及时更新。今年来,在部门动态栏目发布信息8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35条,公示公告栏目发布信息9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11月27日,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于12月12日办理完结。
3.政府信息管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实事求是、民主监督原则,注重针对性、可操作性,做到方便群众、利与监督。执行公务活动,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公开相关业务工作的内容、范围、程序、要求、承办人员等,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坚决不得泄露。聘请特约作风检察员,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努力提高人社工作的透明程度,把人社局建设成为廉洁、守法、有序、高效的政府工作机构。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岐山人社”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把“互联网+政务”作为发布政务信息、开展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政民互动的重要渠道和窗口,不断增强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坚持管建同步,严格管理,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等环节均有专人负责,逐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及时、准确,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定期对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确保政务新媒体有序稳定运行。今年来,“岐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100期,246条;通过陕西城乡劳动就业网、学习强国等平台发布信息60余条。
5.监督保障:定期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6、“提案建议办理”栏目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2年,县人社局在“提案建议办理”栏目未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1 | 1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来,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渠道太少,主要依靠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受众群体有限;二是信息公开重点不突出,以日常工作所需为主,没有突出人社工作特点;三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进一步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持续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保障工作人员、经费、设施的落实。二是加强培训宣传,提高认识,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针对性的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加强热点公开,突出重点,涉及人、财、物等事项,必须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加强自查自纠,狠抓落实,对照《条例》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要深入剖析,及时解决,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