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经济规划股、投资股、项目股、环资股、能源股、粮食股、价格股、财经股、招标股、秦岭办(黄河办)等12个股室。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2条,申请人均为自然人,一条申请及时向申请人予以公开;一条申请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都能够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及时向申请人回复处理,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等制度,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规范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方便公众获取查询。
年内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5条,答复处理12345市民热线、县长信箱、来信来访等群众意见建议8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没有自建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岐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网站维护更新工作运行良好。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上级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工作,没有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六)“建议提案”栏目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4件,均能够及时回复、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需要再提高。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和方式有待探索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