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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8 09:59:55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网络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2年,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4期食品合格抽检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社情民意共6件,及时处理“县长信箱”、12315平台投诉等消费者诉求,共受理消费投诉1289件,市长热线12345工单306件,办结率达100%。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全局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完整,根据工作分工及时调整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政务信息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遵守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政务信息在要求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政务信息的内容更新及时性和完善性。二是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做好保密审查,确保涉密内容、公民个人隐私等不被公开。三是遵守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照县信息化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政务信息内容真实有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在陕西市场监管、宝鸡日报、宝鸡市场监管、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刊发各类信息102篇,“岐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信息107期。

5.监督保障:一是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单位、各股室全年报送信息数量开展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严格、及时追责。

6.建议提案:2022年岐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四)无法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务信息内容。

(二)改进措施

1.严格要求,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严守公开流程和范围,使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有序发展。

2.重视工作人员各项业务技能提升培养和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工作队伍,提升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在信息编写能力,力求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工作,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3.重视政务公开平台的纽带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梳理平台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群众关心关切的便民信息、消费提醒等,依托政务公开更加便捷高效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