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县招商局对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招商服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岐山县凤西路27号,邮编:722499,电话:0917-8215942,邮箱:qsxz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岐山县招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岐山招商”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在市招商局网站等刊发新闻稿件20余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43条,编辑“岐山招商”微信公众号信息62期。
(一)主动公开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各股室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交由办公室统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开展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法律规定的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的相关工作信息和动态,及时公开发布。二是强化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县招商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商局概况、项目信息、监督投诉等信息,方便群众监督。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股室按照规定依法依规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进行排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明确信息员负责制,定期对“岐山招商”微信公众号开展自查,对发布的动态信息严格审核,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针对招商领域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等,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新闻舆论的回应,与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妥善处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立足招商服务职能,确定年度重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公开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招商引资政策等重点工作的决策信息和实施情况,同时注重运用群众意见箱、专家论证、公开电话等形式充分吸收民意、借鉴民智,保障公民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认真办理议案提案。2022年,县招商服务局共承办议案提案3件,均为政协提案。为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办实,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全局中心重点任务和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抓手,同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体部署、一起推进,积极推动办理进程。所有承办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办结,受到政协委员的一致认可,获得2022年提案办理先进单位殊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局相关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使信息公开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