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岐山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以更加优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税收现代化提供支撑,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利用线上、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贯穿工作的全过程。2022年全年,行政许可决定707项,行政处罚决定75项。2022年在县政府门户网上传信息86条,向市局报送各类信息稿件150篇,市局选用刊登信息83条,在中国网、中国经济新闻网、三秦都市报、时代网、光明日报网络版等媒体上刊登20篇,在省、市公众号发布信息2篇,向陕西税务杂志投稿8篇,刊登2篇。2022年,我局以“税收优惠促发展,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以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契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深化“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征管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纳税满意度,多渠道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创新多种服务形式,优化线下办税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岐山县税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2022年,我局共收到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积极参与了《陕西省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调研和修订工作,将公众的需求与基层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统筹“线上+线下”双平台的建设,线上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网站为依托,加强栏目建设,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提升影响力。线下利用办税厅的信息公开栏等实物载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同时依托与县政府部门联合举办的宣传活动加强税收日常宣传,并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切实做好税收政策宣传。
(五)加强监督保障
结合本年人员调整情况,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整体流程和操作,根据市局要求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六)建议提案
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0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5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部分公开信息内容不丰富、质量不高等问题,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确保个体定期定额等事项及时准确按流程公开。
二是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专项培训,提升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岐山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