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县供销联社对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社按照岐山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1.主动公开:为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社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各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类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2022年度,我社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和登记,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总量为29条。
2.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创新建立信息员制度,每个股室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本股室信息采集编写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我社主要通过岐山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来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务公开专栏、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将《岐山县供销联社信息公开目录》、《岐山县供销联社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监督保障:将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安排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公开的信息按要求由分管领导把关,并报主要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公开的真实性、时效性。
6.建议提案:2022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等相关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三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2023年,我单位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制度、程序以及人才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社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2.规范形式,注重实效。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种监督,重视服务性和实效性。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3.做好宣教,优化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