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政府信息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对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岐山县南大街城建大厦,邮编:722499,电话:0917-8212512,邮箱:qsxzjj666@163.com)。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一是通过政务信息管理平台发表政务信息33条,法定公开4条(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说明、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及所属单位综合预算说明)。二是公开办理县长信箱复函53条、“12345政府服务热线”947条,各类网民留言9余条,办结率100%。三是完善组织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同志、联系方式等。
2.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6条,均按要求进行答复。
3.部门信息管理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确定了“方便群众办事、形式简明具体、内容规范实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严格按公开流程公开信息、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法、适宜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要求,我局通过岐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严格做好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同时,在“岐山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6期,未开通微博等其他政务新媒体。目前,网站正常运行,公众号动态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5.监督保障。一是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办公室为责任部门,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管理体系,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询问、经常上网了解公开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日常监管,杜绝出现文字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确保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到位。
6.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43.3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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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完善,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梳理、进一步细化;二是政策性文件解读方面内容相对欠缺,政策性解读占比较少;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相对不足。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对照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分解,将职责落实到股室、个人,压实公开责任,做到定期发布、定期更新。二是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