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编制本年度报告。现公布岐山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工作报告共分六部分:一是总体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岐山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落实,进一步细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务信息和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一是坚持及时、准确、全面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年在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30条政府信息。二是注重生活饮用水检测结果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公共卫生信息,社会公益活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通过县长信箱、市民热线12345、网站信箱留言等多种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务咨询渠道,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互动。
2.依申请公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参照县上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完善了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公开指南、信息公开考核、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社会评议、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所有制度均已实现规范上墙。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县卫健局微信公众号“健康岐山”,全年发布信息1726条。同时,按照县网信办要求,对全县卫健系统建立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对涉及隐私政府信息进行排查,对运行的公众号做好了日常监管,确保规范、高效运转。
5.监督保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信息统计股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事项的牵头落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定期检查督导。
6.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今年共收到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共计19件,其中,政协委员提案14件,社情民意5件。14件委员提案中,主办提案13件,合并提案1件;主办提案中包括县政府领导领办1件,政协领导督办1件。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医护人员配置、疫情体系建设、医养结合、失独家庭关爱、医务人员薪酬福利、中医药传承发展、医疗安全等内容。截止目前,19件提案和社情民意均已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8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维持 | 纠正 | 结果 | 审结 |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群众知晓率不高;三是政务公开群众反馈意见渠道太单一;三是工作人员职能交叉,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同时利用机关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健康岐山”及时公开,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和公民获取途径,增加群众反馈意见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