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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财政下达卫健系统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500万元,按照《2020年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实行直达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来源。资金全部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004抗疫特别国债”。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通知》(岐财办社〔2020〕131号)要求及财政直达资金管理的要求,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一是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发改、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项目使用资金;二是用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及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相关支出;三是做好资金的预算管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日常监督、支出进度报告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支出功能科目 | 备注(岐财办社[2020]131号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1 | 县医院传染病区改扩建项目 | 2600 | 2340101 |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 01004抗疫特别国债 |
2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安全防护与能力提升项目 | 600 | 2340101 |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 01004抗疫特别国债 |
3 | 疫情医疗物资储备 | 500 | 2340299 | 其他抗疫相关支出 | 01004抗疫特别国债 |
4 | 县中医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 800 | 2340101 |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 01004抗疫特别国债 |